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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教育制度情况介绍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体:

英国教育制度情况介绍


       英国实施12年义务教育,规定5岁-16岁的孩子必须接受学校教育。而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国民教育需求的增加,目前英格兰等地要求学生在18岁之前都要接受必要的学校教育。(苏格兰略有不同)

       在英国,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均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育体系,各自的法律和做法不尽相同。以英格兰教育年龄结构为例:3-4岁学前教育,4-16岁为义务教育阶段(5-11岁为小学教育,11-16岁初中教育),16-18岁为高中教育(含继续教育及职业教育),18岁以上为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每学年包含三个学期:秋季(9月-11月),春季(1月-3月),夏季(4月-6月)。

  (一)学前教育与中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主要涉及3-4岁儿童:3岁上托儿所(Nursery),4岁上学前班(Reception)。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需付费,但按政府规定,每个3-4岁儿童都有权享受每年38周,每周15小时的免费早期教育和保育服务。

  儿童5岁起正式接受义务教育。英国小学一般是男女同校,中学则有一些是单性别学校。90%以上的中小学生就读于公立学校。政府鼓励儿童就近入学。学校优先考虑就近儿童,不鼓励跨区,一般不超过1至2英里的范围。如果有家长安排子女到较远学校上学,学校不会给予补助。

  5至16岁为义务教育,共分四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即KS1)5至7岁;第二阶段 (KS2)7至11岁;第三阶段 (KS3)11至14岁;第四阶段 (KS4)14至16岁。

  英国的孩子在5-18岁之间享有免费教育的权利,但也有许多家长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适合其家庭背景、社区环境和个人特点的不同类型的学校。从教育收费与否的角度来划分,英国这一阶段教育学校主要分为公立学校(State School)和私立学校(Private School)。 总的来说,大多数的公立学校都需要遵从国家教程(National Curriculum)。英国最常见的学校主要有以下几类:社区学校(Community Schools),这种学校是有地方议会来掌控的,不受商业或者信仰团体的影响,面向所在的社区适龄学生。信仰学校(Faith Schools),主要接收来自特定宗教信仰家庭的孩子。在运作上与公立学校是相似的,学校必须遵从国家教程,但在信仰学习上学校可以自由的教授自己的信仰课程。自由学校(Free Schools),此类学校由政府出资,由英国教育部直接管辖,由于不受地方机构管理,因此这些学校管理方面有更大的自由。特许学校(Academies),由政府机构来运作,独立于地方议会,这些学校可以遵从其它教程,任何热衷教育的机构、慈善团体和个人都可以申请开办此类学校。学校的管理通过理事会来实施,选拔或指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担任校长对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开展工作。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s),由议会、基础机构或者信托机构运作。英格兰部分地区在开设普通中学的同时仍然保留着一些文法学校,且多为传统上教学质量优异的公立学校,所以此类学校的录取是按学生学科成绩进行选选拔招生。由于文法学校提供精英教育和上流社会教育选择集中的特点,为了照顾广大中下阶层的教育需求,在工党执政期间政府提出停止新办文法学校,但是自2016年7月,特蕾莎梅政府提出允许新设立文法学校并提出在希望政府、社会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接纳和允许文法学校通过选拔的方式为英国社会、经济今后发展培养需要的人才。目前,英格兰约有163多家文法学校。独立学校(Independent Schools),独立学校有时也称为“私立学校 (Private Schools)”。这种学校是收费的,资金的来源不是政府,教学也不需要遵从国家教程,而是在参考国家教学大纲的前提下自行选择教学、制定教学计划、招聘合适的教职人员。英国众多的著名公学,如伊顿公学、哈罗公学、布赖顿公学、西敏寺学校等都属于有着百年历史的私立教育机构。

  国家督导办公室(Ofsted)负责督察英国中小学,该机构系英国教育部下属准官方机构,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在家受教育者进行督察,督察结果体现在其报告中。理论上讲,国家督导办无权处罚学校,其报告也无法定约束力,但校董事会、家长十分关注督导报告,巨大的社会舆论迫使学校不断改进。

  (二)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即16周岁)以后的教育。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多种多样,包括:中等学校和第六级学院(Sixth Form College)、继续教育学院、农学和园艺学院、艺术和设计学院、其它专业学院如海洋学院等。继续教育学院的规模和课程门类不尽相同。规模较大的学校课程门类齐全、学习形式灵活多变、学生年龄跨度较大,同时开办学术性、普通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证书课程,甚至有大学学位课程。多数课程还可以通过远距离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修。

  (三)高等教育

  英国用有世界上最古老的高等学府。牛津和剑桥大学分别创立于12和13世纪,为英国乃至世界培养出许多杰出科学家和政治家。精英大学联盟罗素集团(The Russell Group )素有“英国常春藤联盟”的美誉,其成员包括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等24所英国名校。目前,英国高等教育主要由大学、高等教育学院及部分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

  英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层级按地区分为两个体系。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高等教育学历体系 (Framework fo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in England, Wales and Northern Ireland , 简称FHEQ)第6级为普通学士学位、荣誉学士学位及相当水平的学历学位资格;第7级为硕士学位及相当水平的学历学位资格;第8级为博士学位及相当水平的 学历学位资格。苏格兰学分和学历体系(The Scottish Credit and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简称SCQF)第9级为普通学士学位及相当水平的学历学位资格,第10级为荣誉学士学位及相当水平的学历学位资格,第11和12级分别为硕士和博士学位及相当水平的学历学位资格。英国学位制度分两级:本科学位和研究生阶段学位。本科阶段主要是第一学位(First Degree),即学士学位学习,学制一般为3年(苏格兰4年,建筑、医学4至5年)。硕士学位为过渡学位,一般学制1年。博士学位学制3年以上。目前全英有约43%的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可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苏格兰的这一比例稍高些,达50%)。

  全英拥有英国政府承认独立学位授予权的高等教育机构(Recognized Bodies)共161所(详见https://www.gov.uk/check-a-university-is-officially-recognised),其中白金汉大学(University of Buckingham)、摄政大学(Regent’s University London)、法律大学(The University of Law)、英博夏尔大学(BPP University)、阿什里奇管理学院(Ashridge Business School)、英国金融服务协会金融学(IFS University College)等6所为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如按区域划分,则英格兰有134所,苏格兰有16所,威尔士有9所,北爱尔兰有2所。2016-17学年132所大学和学院获得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拨款。全英还有648所提供完整学位课程但不具备单独学位授予权的“指定机构”(Listed Bodies),它们可以通过与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大学合作来使自己的学生获得大学学位。此外,还有一些无法提供完整学位课程的高等教育机构。

       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AA)成立于1997年,是英国负责监督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机构,它负责对申请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进行审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制定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并组织同行评议,发布评议报告,全面评估高等教育机构的表现,提出改进建议,为学生和公众提供可靠的公共信息来源。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实施的高等教育评估旨在保证英国高等教育机构达到基本学术标准。

  大学与学院招生服务中心(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Admissions Service, UCAS)是英国全国大学的统一学生申请机构,几乎所有的英国高等教育机构都是UCAS的成员。所有希望在英国接受大学本科教育的学生,包括英国本土学生、欧盟学生和国际学生都要通过UCAS来申请学校。

  英国大学实力:2015-2016年《泰晤士高等教育周刊》(THE)的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为的英国大学占34所,同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十的大学英国占4所,并有10所大学跻身世界五十强。而在高等教育科研领域,英国在人口仅占世界0.9%的情况下科研经费占全球3.2%, 科研人员的数量占全球科研人数的4.1%,发表论文的数量占全球6.4%而论文的引用率为11.6%。

  (四)终身教育

  成年人可以在工作任何阶段参加学习和培训。终身教育的灵活性包括:开放和远程学习、灵活的学习方式、组件课程。

  英国开放大学成立于1969年,是英国率先在大学层次从事开放和远程学习的办学机构。其课程已覆盖欧洲许多国家。就读开放大学本科学位课程无需特定学术资格,但其学位和其它证书水准已经达到了其它大学的同等水平。开放大学是目前英国学生人数最多的大学,有注册学生20多万人,其中2万5千多人为海外学生。

  (五)英国教育管理体制

  英国实行地区自制的教育体制,英国中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英格兰地区,而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地区的教育管理则分别由这三个地区各自的议会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英国宪法规定,为保持地区和民族特点,各地区的教育制度和教学语言可以有所不同,但在宏观上必须一致。

  2016年7月12日,现任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在重新组阁时将自2010年联合政府上台以来成立的商业、创新与技能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Skills,BIS)所辖的大学与科学事务剥离并与负责中小学教育的教育部(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DfE)合并,组成了新的教育部。教育部负责教育、儿童福利、高等教育及继续教育政策制定、英格兰地区的学徒制项目和各行业领域技能教育以及确保学生接受公平的教育机会。本届政府的教育理念是:不论其家庭背景和经济状况,努力为每一个孩子及学生平等地提供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We work to achieve a highly educated society in which opportunity is equal for all, no matter what their background or family circumstances)此外,教育部下辖18个直属管理的机构,并通过独立开展工作的方式确保教育教学、考试评估、平等入学、经费拨付、学生贷款、教师考核、儿童福利及保护等一系列与教育、儿童事务相关的社会功能得以实施。这18个机构和部门为:

  1.     Ofqual(The Office of Qualifications and Examinations Regulation)资格与考试规范办公室

  2.     Ofsted(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国家教育督导办公室

  3.     Education Funding Agency教育拨款署

  4.     National College for Teaching and Leadership全国教学及领导力培训学院

  5.     Skills Funding Agency 技能教育拨款署

  6.     Standards and Testing Agency(STA)早期及小学教育标准及测评署

  7.     Construction Industry Training Board(CITB)建筑专业培训委员会

  8.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dustry Training Board(ECITB)工程专业培训委员会

  9.     Equality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平等与人权委员会

  10.     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HEFCE)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

  11.     Office for Fair Access公平入学办公室

  12.     Office of the Children's Commissioner儿童福利办公室

  13.     Student Loans Company学生贷款公司

  14.     UK Commission for Employment and Skills全英就业与技能专业委员会

  15.     School Teachers' Review Body教师评介组织

  16.     Social Mobility Commission社会流动委员会

  17.     Government Equalities Office政府公平事务办公室

  18.     Office of the Schools Adjudicator学校事务仲裁员办公室

  英国政府一般通过议会立法、咨询报告、发布政策等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历史上比较知名的教育法规和咨询报告包括1944年的教育法、1965年的《罗宾斯报告》、1985年的《把学校办得更好》、1997年的《迪尔英报告》等。进入21世纪后,2001年的《高等教育的未来》展现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十年远景,2005年的教育与技能部文件《每个孩子都重要》和《更好的学校和更高的标准》以及2007、2008年的《世界一流技能》和《创新型国家》明确了改革的新方向。


  相关链接:


  英国教育部(http://www.education.gov.uk/

  全英大学排名(http://www.thecompleteuniversityguide.co.uk/league-tables/rankings?v=wide

  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 (HEFCE)(http://www.hefce.ac.uk/

  英格兰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QAA)(http://www.qaa.ac.uk/

  英国大学校长联盟(http://www.universitiesuk.ac.uk

  协会院校(GuildHE)(http://www.guildhe.ac.uk/

  英国高校招生服务局(UCAS)(http://www.ucas.ac.uk/

  1994集团(http://www.1994group.ac.uk/

  罗素大学集团(Russell Group)http://russellgroup.ac.uk/

  大学联盟(University Alliance)https://www.unialliance.ac.uk/

  百万加大学联盟(MillionPlus):http://www.millionplus.ac.uk/

  协会院校联盟(GuildHE)https://www.guildhe.ac.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