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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支付板凳费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2月2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在英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规定,对留英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板凳费(bench fee)支付办法调整如下:

  一、凡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抵达英国的(以入境章日期为准)国家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及访问学者,板凳费一律自理。

  二、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抵英的上述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代支或报销板凳费。

  (一)板凳费支付按照个人申请、教育处审核、留学基金委发放、教育部监督的流程进行。板凳费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留学人员所在留学单位规定,直接向留学单位代支;或由留学人员先行垫付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报销。

  (二)按照留学期限区分,板凳费可代支或报销额度为:6个月(不含)及以下的不予代支或报销;6个月(含)至12个月(不含)的上限为500英镑/人;12个月(含)及以上的上限为1000英镑/人。

  三、申请支付板凳费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代支板凳费

  留学人员抵英并按规定完成报到手续后,可将板凳费代支申请材料邮寄或面交至驻英使馆教育处。驻英使馆教育处地址: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如选择邮寄,请在信封右上角上注明“板凳费代支申请”字样。完整申请材料电子版需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一并发送至管片老师工作邮箱,并以“代支板凳费申请-姓名”为题。板凳费代支申请材料包括:

  1.国外留学单位开具的在读证明(不可以国外留学单位的邀请信替代),申请代支时已回国的,请提供留学单位开具的曾在读证明或注册证明;

  2.国外留学单位出具的,载明留学人员姓名、板凳费额度及留学单位银行国际汇款账户信息的板凳费收取通知或凭证;

  3. 本人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板凳费代支信息表》(请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国外留学单位账户信息,见附件一)。

  教育处将对留学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并转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填写有效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板凳费代支信息表》及相关附件,通过国内指定银行直接向留学单位拨付板凳费。教育处审核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完整的纸质材料送达教育处起计)。

  注:板凳费代支过程中,在国内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在中转行或国外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予支付。


  (二)申请报销垫付板凳费

  留学人员已自行向留学单位垫付板凳费的,需将以下板凳费报销申请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片老师工作邮箱,并以“报销板凳费申请-姓名”为题。申请材料包括:

  1. 国外留学单位开具的在读证明(不可以国外留学单位的邀请信替代),申请报销时已回国的, 请提供留学单位开具的曾在读证明或注册证明;

  2. 国外留学单位出具的,载明留学人员姓名、板凳费额度收取通知单或凭证;

  3.国外就读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已缴纳板凳费的凭证;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板凳费报销信息表》(见附件二)。

  教育处审核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按国家外汇管理局2018年12月2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867.62元/100英镑)折算成人民币报销。报销费用将汇入留学人员本人的国内银行卡(不能提供奖学金专用卡信息)。教育处审核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完整的电子版材料送达教育处起计)。

  三、联系方式

  1.驻英使馆教育处:详见教育处官网“关于本处/职能分工”页面。

  2.留学基金委: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邮箱:ouyafei1@csc.edu.cn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板凳费代支信息表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板凳费报销信息表

驻英使馆教育处

2019年4月2日